塘厦蛟乙塘商家私自占有国家公共资源
塘厦蛟乙塘,桥蛟西路商家私自占有国家公共资源。希望有关部门重视。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2025年1月17日对诉求进行办理。 2025年1月17日,我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塘厦镇蛟乙塘桥蛟西路”,对投诉所述的情况进行调查。根据《东莞市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未经合法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设置地锁、地桩等障碍物或者搭建停车相关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我分局执法人员对涉事人员进行了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责令其将霸占物品搬离现场,消除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下来,我分局将会加强对该地区城市管理工作,加大巡查力度与监管。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塘厦分局,联系电话:1812802688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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