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吹灭奋斗者心中的灯——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应受平等对待
本人最近申请认定文博馆员中级职称,申请被驳回。理由是“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 2025.1.14,本人在阳光网向文广局提出问政(编号498748),工作人员电话答复,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中《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第六条第(二)点,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不符合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条件。工作人员告知,只能照章办事,如对规定有疑问,需向省厅反应。 本人随即向省文旅厅咨询,得到书面答复,文旅厅从未出台相关规定,中级职称认定事权在市一级人社局,并强调一视同仁,没有歧视。 省人社厅的书面答复也是,广东省对非全日制学历一视同仁,绝无歧视。现在的情况是,两省厅的回复与文件规定实际上不一致。粤人社规〔2020〕33号中明确将非全学历排除在外,这不是歧视,是什么? 既然认定事权在市一级人社局,故本人在此提出诉求,请停止对非全学历的歧视。 获取非全研究生学历不易,累积职称认定条件也很不容易。据中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各部委早已三令五申,非全学历具有同样的法律地位和效力。恳请相关领导重视下位法与上位法的冲突,纠正歧视。 东莞精神是海纳百川,厚德务实,也是改革先行地。请不要在关键时刻,吹灭奋斗者心中的灯。
尊敬的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中《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第六条第(二)点内容明确,非全日制学历不符合初次职称考核认定条件,经我局工作人员于2025年1月21日和您联系沟通,已向您解释了相关情况。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0769-2283703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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