泳博游泳馆(莞城店)-侵犯消费者权益
泳博游泳馆(莞城店)于1月13日至1月22日(共10天)深水区进行维修,维修区域占场馆一半面积,令消费者丧失一半设置使用权。 泳博游泳馆(莞城店)于1月23日至2月4日(共13天)实行春节放假,导致办理月卡、季卡、年卡会员,直接丧失13天接近半个月的消费权益。 通俗点表达,费用交足一个月的费用,得到的是半个月的服务(10天一半场馆设备,13天完全闭店无服务) 咨询泳馆工作人员沟通,得到的回复是:没有任何补偿。理由是:除了过年休13天,泳馆一年365天全年无休,所以春节不作补偿。 涉及违约行为:违反合同约定、未履行通知和协商义务; 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侵害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莞城宣教文体旅办了解协调,泳博游泳馆表示可以补偿6张该馆门票给消费者使用,如接受,可以联系泳博游泳馆到前台领取。若您仍无法接受该调解,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全国法律服务热线12348。另外,莞城宣教文体旅办工作人员已于2月10日多次拨打您的电话,但未能接通,无法向您反馈相关情况。若您有其它疑问,可致电莞城宣教文体旅办22102200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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