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编号493054和497026的回复问题
编号493054中有关“东莞市胜兴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的电动车被调包(把60V私下换成48V,把5块电池的配置私下换成4块电池)的投诉处理,本人先后接到2条信息:1对方不接受调解,终止处理 2对方提供相应合格证,不存在违法行为,不予立案。 很是不明白,理由如下: 1如果能提供合格证,就不存在违法行为? 那,想问:他们提供给我的不是他公司的购车发票,是什么行为? 2不接受调解,就终止处理? 那,想问:市场监督局,监督什么?是不是可理解为只是居委会工作。没有执法权? 3我提供的证据中: 1)电动车一开启,屏幕上就显示60V。--试问,这是不是挂羊头卖狗肉。(显示60V,但配置48V) 2)我在后续497026编号中,也提供与其老板的聊天记录---证明其店里2799元的车就是配5块电池的,而我是针对这个2799的车讲价到2600元的,完全不知价讲下来了,货给调包了。 希望公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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