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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局执法部门滥用职权知法犯法

微信用q3oXB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5-02-09 14:20:11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00751
处理用时:12天3小时7分
长安镇沙头社区桥头西街南二巷152017建成属于违建建筑列入黑名单,2020年时供电局滥用职权知法犯法安装三个他人户头临时基建用电电表偷电。情况一切属实。城建局和供电局工作人员未具体处理,请东莞市领导整治,具体处理该举报。一级一级部门不作为乱作为不处理
问政部门: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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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沙头社区并没有向供电局提供过违建建筑黑名单资料,不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如有疑问,可咨询沙头社区城建办,办公电话85544888。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沙头社区居委会 2025年2月13日
另,供电局回复如下: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客户抱怨原因为共有产权人之间产生矛盾,存在经济纠纷及产权纠纷。据了解,诉求人及被举报人张先生均为涉事地址鸿瑞阁花园业主,双方存在经济纠纷及产权纠纷,张先生曾因该纠纷问题于2024年12月17日至2025年1月18日,到沙头派出所进行报案,并取得报案回执。经核查涉事地址疑似违法建筑,现场存在4个电表,诉求人反映的三个基建临时电表于2018年11月申请用电符合报装条件,并于2022年1月及2023年12月申请延期用电,现该临时电表到期。诉求人希望对此疑似两违建筑进行停电处理,并拆除三个到期基建临时电表,但由于现场有人居住,因涉及民生用电,供电单位工作人员暂无法对该址执行停电,长安供电局已将现场疑似违法建筑及临时电表事宜发函至长安经发局及长安城管局,经复函未明确该址是否属违法建筑,且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四条“用户之间存在用电纠纷的,应当妥善处理后再行申请办理变更用电业务”,现场无法确认产权人,供电单位需暂缓该址办理业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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