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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何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丁竹平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5-02-10 22:04:02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00918
处理用时:2天2小时21分
卫健局领导们好!我于1997年生育一孩,当年在东莞市政府招待就业,同年8月9月的时候单位要求我上环的同时,本人也要求单位帮我办理独生子女证,不知道什么原因一直拖着没办理,最后在98年2月份就宣布单位解散,我也下岗了。下岗后没了单位,也不知道怎么办独生子女证,就耽误了,等后面再想办的时候,困难重重,一直没办成。我明年就到55周岁了,现在请问你们我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情,去哪里补办,或者是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不需要独生子女证?请领导们答复我
问政部门: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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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丁女士
         您好!您于2025年2月11日反馈关于如何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东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东莞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特别扶助办法》的通知( 东卫健规【2015】1号)文件第十五条:符合条件申请计划生育奖励对象提出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一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个人婚育情况承诺书和社会保障卡;
二有收养情形的,应当提供收养登记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登记证明书;
三属于本办法第六条第四项、第五项情形的:提供子女死亡证明;
四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经婚姻登记机关确认的离婚协议书,或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
五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六再婚的提供婚姻变动证明离婚证和经婚姻登记机关确认的离婚协议书,或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或者前配偶死亡证明。
    2016年1月1日前符合生育政策(含依法收养)生育子女的父母,具有东莞市户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对符合条件申请的对象可在达到领取年龄前两个月携带资料到户籍地村(居)委会办理申请领取手续。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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