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东莞市人社局横沥分局不受理诉求的同时还泄露投诉人的个人信息

东莞社保维权无门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5-02-12 07:26:18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01069
处理用时:14天6小时14分
1、基本情况
     东莞横沥某公司在2008-2014时间段累计未依法给本人缴纳社保共计64个月,直接导致在2024-6-6日达到退休年龄后无法办理退休,享受养老待遇。本人于2025-01-26日向东莞市人社局提交追缴申请,在2025年2月7日收到该局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东人社监字2025第29612号和东人社监字2025第29613号)。
     但开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同时,东莞市人社局横沥分局还将此材料和具体情况通报到公司。公司对本人进行了刁难,甚至明确说“公司不会给任何人补缴社保,随便怎么向上举报都没用”,导致本人被迫提出离职申请。
2、请问横沥人社局:
     1)贵单位既然开具了不予受理通知书,但是还把材料都发给公司了,是根据哪条法律法规?
     2)东莞人社局横沥分局是否和某公司存在利益关系?既然横沥分局不予受理,公司为何还能当面读出本人提交的证据材料?
     3)请解释回复:依法足额缴纳社保是不是国家规定?如果是,为何某公司能够在2008-2014年期间连续多年不按照社保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为员工正常足额缴纳社保?
    4)在2008-2014年期间有没有展开社保稽查,稽查其是否存在未给员工缴纳社保、漏缴社保、未足额缴纳社保等情况?
     5)在2008-2014年期间稽查有没有发现问题?是没有发现问题,还是社保稽查问题后对公司违法行为但置之不理?
    为何横沥两家公司能够连续多年不按照社保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为员工正常足额缴纳社保?
    本人认为东莞市人社局横沥分局在处理此事时存在严重不当行为,在没有受理的情况下还泄露本人的个人信息,导致本人遭受公司的不公正对待被迫离职,后续在没有工作的情况下还要承当高昂的灵活就业保险费用,请东莞市人社局横沥分局给本人道歉并重新对上述事宜进行审查、挽回国家社保基金损失。
问政部门:横沥
分享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人社分局工作人员于2025年2月26日对诉求进行办理。经查,您所反映的情况因目前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经调查,您于2025年1月26日向我局反映东莞企达电器制品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至2011年10月期间未依法为您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要求该用人单位为您补缴2008年1月至2011年10月期间的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东莞合宝电器制品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至2014年8月期间未依法为您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要求该用人单位为您补缴2013年3月至2014年8月期间的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因调解程序前置,故人社分局先行询问用人单位调解意愿,如无调解意愿再行依法依法程序进行办理。以上两个事项的违法行为距今已终止超过2年,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人社分局不再查处。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人社分局决定不予受理。该文书您已于2025年2月7日在我分局现场领取签收。如您不服该决定,建议您可于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横沥分局,联系电话:0769-83377932、联系地址:横沥镇财贸路11号。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3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 知东莞App
  •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 东莞阳光网微博
  •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 莞视频微博
  • 民生视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