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东莞市农村股份制改革问题

用户BHomah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5-02-17 15:56:2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01888
处理用时:1天23小时47分
东莞市既往农村股份制改革股权固化的做法与2025年5月1日即将施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关于新增成员、成员身份丧失的规定不相匹配,存在诸多处理不符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规定的情况,请问东莞市接下来将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是否会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法律规定重新开展新一轮全市范围内股东身份的认定?
问政部门:农业农村局
分享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我局于2025年2月18日10时55分致电联系您,您未接听电话。根据我局职能,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与东莞的实际不匹配的问题,该问题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在我市的具体贯彻落实,目前正在研究具体的实施意见,待相关实施意见明确后,我局将按要求贯彻落实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3参与

3评论

  • 用户Mezbzj03-19
    股权属于个人资产,不容侵犯,股权可以转让,赠予,不能被剥夺的
    来自:未知
    回复
    1
    举报
  • 天外有天02-19
    东莞市不算农村,可以不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管理
    来自:未知
    回复
    0
    举报
  • 天外有天02-19
    现在东莞市属城市,不算农村。
    来自:未知
    回复
    0
    举报
加载更多内容
  • 知东莞App
  •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 东莞阳光网微博
  •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 莞视频微博
  • 民生视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