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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交警大队不作为,乱作为。

良好-市民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5-02-19 02:06:3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02158
处理用时:1天5小时34分
本人从2024从10月1日至2025年2月16日期间被短信通知在东莞市东城街道金树路东城区金树路,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的违法行为。判定我违反了道交法第五十六条,九十三条和实话条例第六十三条,本人强烈反对。
理由如下:
1.辖区内交管部门不作为,火炼树村改造以来,对金树路做了路面修复已完成了近2年,有城中村改造以及鸿福路上的市政工程已腾退了大量车位的情况下,为什么道路两边的公共车位尚未画线,增加公共区域的使用率??? 还是因为此段道路整改后还未验收?? 不能画线??
 2.本人车辆同其它车主的车辆整齐有序靠边停车,按修复路面前,均为停在车位上,并未妨碍行人和其它车辆通行,何以违反道交法和实施条例???
3.被记录违停的路段为什么不按道交法设立规范禁停标识????
4.为什么不能电话通知车主挪车??? 车主不在现场,只来个短信,而且半小时内不移就被记录且要按顶格200元罚款,合法??? 都21世纪了,请问,如此执法人性化何在???? 这难道不会让群众误以为是交管部门为了创收才如此执法??? 严重背离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5.从道路等级来看,金树路属于火炼树村道,实施条例适用???
6.为会么相邻的泰和商业街长期乱停乱放却见交警执法,这两条道不应该同等级管控???
 据此,本人强烈要求撤销对本人车辆在金树路上被记录的违停处罚。
问政部门: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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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金树路交警选择性执法”的问题已收悉,2月20日已联系您,现回复如下:感谢您对交警工作的监督和提醒!经核查,上址路段由于违停车辆严重,我队不定时会对上址路段违停车辆进行查处。上址路段已设有禁停标志,交警在查处违停车辆过程中如司机在场会对车辆进行劝离,如无司机在场车辆会通过手机拍照并通过短信提醒等形式进行通知,并无规定需要电话联系通知。金树路属于市政道路,并非村管道路。除金树路外,我大队也将加强对周边道路如银树路,怡丰路,泰和商业街等路段的巡查管控。如您对违停处罚有异议可到东城大队违法办申请行政复议处理,感谢您的理解!

问政人评分

1分
点评:1.本人提出的第1点,第2点以未作正面回复。 2.针对第3点,就算要罚款,是依据什么标准来判定按顶格200元来处罚? 3.道路交通法规定设立的禁停标志,相关部门有依法依规设立吗?以正是道交法的解释: 禁停标志 禁止临时和长时间停车标志:形状为红色圆圈,中间是蓝底红叉图案。表示在限定范围内,禁止一切车辆临时或长时停放,通常设置在绝对不允许停车的路段,如消防通道、急救站门口等对交通畅通和安全要求极高的区域。 禁止长时间停车标志:为红色圆圈内有一条红色斜线。表示该路段允许车辆临时停放,如装卸物品、上下乘客等,但不允许长时间停放。常设置在学校门口、医院附近等有临时停车需求但又不能长时间停车以免造成拥堵的地方。 禁停标线 黄色实线:施划在道路一侧边缘上时,表明该路边禁止停放车辆,其长度表示禁停的范围。 黄色虚线:道沿上、下有黄色虚线,表示路边禁止长时停放车辆,但一般情况下允许装载货物或上下人员等临时停放。 黄色网格线:黄色方形边框,内有交叉网格状线条,表示严格禁止一切车辆长时或临时停车(包括停车等候交通信号灯),常用于医院、单位等门口易造成拥堵的道路区域。 导流线:车辆不得压、越导流线区域,更不能在上面停车。

我要说两句

2参与

2评论

  • 锋线抢点王02-21
    厉害。违停还有理了。东莞多得你唔少。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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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户kndblS02-20
    活该乱停车
    来自: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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