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称电动自行车逆行不承担事故责任
本人驾驶机动车经过路口与在非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交警判定我全责,我当场提出该非机动车逆行,当事交警称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上可以正向行驶也可以逆行行驶。事后经过了解,交通法不允许非机动车逆向行驶,东莞是否允许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上逆行?电动自行车逆行发生事故是否无需承担责任?该交警的判罚是否有法可依?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2025-2-25 11:30许为您办理,根据市民反映的情况,如对事故定责有异议,当事人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3天内可到市交警支队申请复核,超过3天,市民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有疑问,请联系我大队事故办公室,联系电话:0769-83315097。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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