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LB177N高速龟速长时间占用最左车道
粤LB177N厢式小货车在G94高速5段长期龟速(80kmh)霸占最左侧车道行驶,导致整条高速拥堵慢速蠕行,请从重处罚,谢谢!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队已知悉。现回复如下: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节,交通技术监控,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资料的审核录入要求,第十八条,作为处理依据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的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应当清晰、准确地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第十九条,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后五日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处罚违法行为的证据。二、经审核市民提供的违法举报视频,由于不能清晰辨认车辆的号牌,不能录入为交通违法信息。我队已2月28日联系我队派员联系市民做好解释工作。我队已指引市民后续的违法举报可使用“东莞交警随手拍”平台进行违法举报。欢迎市民联系我大队交通违法业务处理窗口(电话0769-83226812)。市民对回复是否满意:基本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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