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的执行与管理规范
住建局:近期燃气公司上门检测居民用气情况时,要求业主住户百米高层楼盘用户按照《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的 6.1.5 安装燃气报警器、切断阀,否则进行相应的限气、断气措施(燃气公司推荐公司产品或要求住户自行购买安装)。 据了解《燃气工程规范》为 2022 年 1 月 1 日实施的新规范。请住建局明确:1、 对于 22 年前建成并入住的小区是否强制性要求居民用户购买安装以上设备才能通气? 2、如 22 年前建成小区的居民用气是强制性要求安装上述设备,相关的安装费用应该由燃气经营企业,开发商,业主那一方负责买单?
尊敬的用户,您好! 依据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规范《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中第6.1.5条规定,建筑高度大于100米时,用气场所均应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并应在燃气引入管处设置紧急自动切断装置。主要作用:一旦燃气浓度达到报警设定值,将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提醒用户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同时启动联动装置,关闭气源,排除险情,并通过网络远程通知用户,有效避免由气体泄漏而引发的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用户可以自主选择符合质量要求的报警器和切断阀(为保障用户的安全使用,自行采购的用户需要提供产品合格证),自主选择具有燃气管道安装资质的施工单位安装,安装完毕通知燃气公司上门验收即可。 经核实,2月24日燃气公司工作人员曾致电于您并作详细解释,燃气公司的安防设备产品属于便民服务,您可自主选择是否安装。安装报警器和切断阀是出于安全考虑的建议,您的用气服务暂不会因此受到影响。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日常燃气使用中,有任何疑问可拨打燃气公司24小时服务热线95158或关注“东莞新奥燃气”微信公众号。
1参与
1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