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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提供定点医疗机构的“指定医师”属于属于双通道范围最新文件政策

用户u6n0fV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5-03-03 23:08:26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04564
处理用时:7小时50分
本人亲属为广州参保患者,在东莞市定点医院就医(已作异地就医备案、已在定点医院办理门特待遇认),因病情需要需开具双通道药物,对非东莞医保的异地患者,医院无法直接通过双通道结算,只能由患者先自费垫付,再凭医生处方、病历和药品发票自行向广州医保申请门特门诊零星报销,2024年9月以来皆顺利完成报销。2025年2月27日患者再次就诊,参照既往流程使用双通道药物后向广州医保申请报销遭拒,广州医保电话告知患者开具处方医师“双通道资格”于2025年2月8日到期,审批意见为“预审不通过,请提供定点医疗机构的指定医师属于双通道范围最新文件政策”。经查,市医疗保障局政府公开目录里有两份指定医师备案表,分别是2022年9月26日发布、2021年12月21日发布,两份文件的链接均指向同一个excel表附件:东莞市“双通道”医疗机构指定医师备案表(截至2025年2月8日).xlsx,且在2021年文件的发布页面,存在发布日期2021年、通知落款2023年、文件链接显示截至日期为2025年的情况,普通民众看不懂,但面对报销遭拒且广州医保表示有效期到2025年2月8日的情况,请问东莞市医疗保障局:1、该备案表是否存在有效期?2、如文档链接为截至2025年2月8日为止的最新名单而非有效期,请正式答复患者和告知广州医保;3、如会更新,是否会更新,何时完成更新?请东莞市医疗保障局及时作为,保障异地就诊患者合理报销权益。
问政部门: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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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民,您好!您提出的撤单申请已受理,已为您撤销工单。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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