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中介拖欠薪资三个月

微信用VWPBi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5-03-05 16:10:52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04872
处理用时:19小时11分
本人于2024年9月8号入职东莞市多来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寮步香园东路60号5栋11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900MA55G0W444,劳务派遣公司为东莞市川渠企业投资有限公司,离职时间是2024年12月8号,一共工作了652小时
按照东莞最低工资标准 至少的工资为9128元,本人在这个公司工作了65天,但实际发放的工资一分钱没有发放,离职了之后该公司工作人员只愿意给我发5000要扣除本人4000的工资,每个月需要扣除本人600元招聘费,该公司要扣除本人30%的工资也就是3000元,以及1800元的招聘费,本人不同意于是一直不予发放,工厂也没有任何反应也不发放任何工资要求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 25 号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第十八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三)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依法受理,诉求支付剩余工资
问政部门:12345热线
分享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粤省心工单编号:0824120318394185070701,寮步已作出答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接到您的诉求后,寮步人社分局联系处理。2024年12月10日下午,工作人员组织当事各方在霞边村人力资源服务站现场调解,目前就工资数额问题仍存在争议,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工作人员向市民解释劳动争议处理流程,建议市民如后续仍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程序进一步解决。如有疑问,可致电寮步人社分局0769-8231992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承办单位: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寮步分局)本次诉求您未提出新情况、新理由,根据《东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第十条 不受理事项:(七)正在办理或者办理完毕,诉求人无新情况、新理由仍以同一事实、同一理由重复提出同一诉求事项(含承办单位认定终结办理的事项),告知诉求人办理进展或者办理结果。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 知东莞App
  •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 东莞阳光网微博
  •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 莞视频微博
  • 民生视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