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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卖黑猪肉,实则掺售普通猪肉

Taylor S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5-03-13 03:56:58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06915
处理用时:39天7小时1分
寮步新村综合市场肉档第一排第2黑猪档口,进货小部分黑猪肉售卖为掩护,暗中却从其它普通猪档调入普通猪瘦肉,排骨,骨头等普通老百姓无法肉眼分辩的部位充当黑猪的部位,以黑猪价格高价售卖,鱼目混珠,欺骗消费者,谋取暴利。
问政部门: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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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4月17日到寮步镇新村综合市场肉档第一排第2黑猪档口(实际地址为东莞市寮步镇下岭贝新村市场猪肉档21号)的被诉主体进行现场调查。被诉主体能出示有效的《营业执照》。执法人员发现被诉主体待售的猪酮体有黑色毛根(猪皮上有黑色毛根),未发现被诉主体存在掺售普通“白猪”的情况。经被诉主体员工供述,其经营的猪酮体实为“黑猪”,并未采购销售“白猪”,且出示一个采购视频,视频中显示被诉主体采购的实为“黑猪”。同时能提供上述猪酮体的产品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根据您提供的材料与目前掌握的调查情况,暂无充分证据证明被诉主体存在违反市场监督领域的违法行为,暂不予立案处理,如您有新的证据可再次联系该局提供,该局将作进一步调查。
您反映的问题处理完毕后,已将相关处理情况于2024年  4月21日通过系统回复您。
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寮步分局,联系电话:1892919568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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