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买住房公积金合法吗,怎么追缴
公司一直没有买住房公积金,合法吗,怎么追缴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具有强制性的。最早能追缴至《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62号)发布之月。如职工需追缴维权的,须提供:(1)投诉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2)参保人险种缴费明细表(简称“社保明细”);(3)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经劳动部门或法院认定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书、离职证明、载明劳动时间的证明、工作证件等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举证上述一项或者多项均可); (4)工资收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非“完税证明”)、银行工资流水(需注明“工资”等字样,或显示转入方为所投诉单位)、特殊单位格式的连续性工资单、加盖单位印章的工资条等可以证明工资收入的材料(举证上述一项或者多项均可)。所交资料须同时提交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将退还给投诉人。维权投诉应当由投诉人或受委托人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窗口现场提交资料,进行实名投诉,并承诺依法公开个人信息。网上的信访、投诉不能直接受理。委托代理指引可查看官网网址:http://dggjj.dg.gov.cn/ymys/tzggwq/content/post_3518296.html。申请人须先通过 “i莞家”微信公众号预约,预约成功后,再根据所预约的办事窗口提交资料。预约取号方式:注册“i莞家”微信公众号--取号办事--在线预约—选择办事大厅—选择业务种类、注:原公积金中心本部追缴咨询类业务请选择市民服务中心—不动产公积金业务区—“公积金咨询业务”。市镇政务服务大厅实行预约优先制度,“预约优先+现场派号”,遵循“线上预约优先,线下现场派号”的原则,不提前预约到厅也能办,政务服务大厅将根据当天放号情况和办事大厅人流量适时提供现场号。同时,为避免办事大厅出现因人流量激增而影响办事群众办事体验的情况,现场号将分时段限量发放,并根据现场情况随时调整,推荐市民朋友尽量提前线上预约,若线上预约号源已满,也可在上班时间段内到现场取号排队办理业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0参与
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