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保局未采纳市民意见停居民养老险补贴
根据东人社发[2025]9号文,在社区购买养老保险的调整补贴政策如下: 1、女性未满35周岁,男性未满45周岁,暂不享受政府补贴。 2、女性已满35周岁,男性已满45岁周岁,缴纳满20年社会养老保险不享受政府补贴。 3、政策文件印发之日前(2025.3.11日前),没有在东莞社区参保过养老保险,不享受政府补贴。 政府不补贴个人需缴纳:953.4元人月。如选择继续参保,请账户保持充足余额。 如选择不继续参保,请于3月20日前带上停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社区停保! 自查模式:根据自身年龄和“电子社保卡”小程序,查看个人养老参保情况可判断。人社咨询电话:22385210。 从一个月381.36元涨到953.4元,一年一下子一个月要多支出7000多块钱,这对失业的家庭妇女区别对待,居民调查是否有按照居民意见呢,有没有公示期呢?要求人社局公开明意调查问卷,有没有考虑失业在家的家庭主妇的呢?现在国家还提倡生育补贴,家庭主妇在家养老险多出这一大比开销,人社局有没有考虑过这一不为居民政策也会影响生育率呢,有没有考虑过东莞居民失业人群呢?希望人社局局长可以斟酌考虑再调查居民意见?或者有更好的方法?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为更好地鼓励和促进年轻城乡居民就业,落实公共就业均等化要求,体现补贴政策的公平公正,同时规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行为,做好与国家、省的养老保险政策衔接,对在村(社区)参加职保人员财政补贴政策进行调整。但调整不是“取消”,而是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思路,结合“稳定就业,促进就业,保障基本,规范参保,维护权益”的原则,对在村(社区)参加职保人员的财政补贴政策进行调整。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15参与
9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