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举报4个月压案不给处理结果,帮助违法企业消除网店销售记录,不取证网络平台销售数据

用户pyn1sD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5-03-20 14:26:02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08614
处理用时:19天0小时33分
2024-11-12 通过阳关问政编号488095得到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以对本人举报的涉案移动电源型号KL2D1500W已经立案,但是至今未收到立案告知书,也未收到举报处理结果报告书,本人多次告知要求依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文书式样》的通知给予本人相关文书,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落实市场监管总局文件 ,至今不出具书面文书。 违反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充当违法企业保护伞压案不查,帮助违法企业消除网店销售记录,品多多ACOTASSAS文兴专店、快乐易电备用电源经营部、文兴能源店以及淘宝店铺快乐易电直销店、文兴能源工厂店存在大量销售记录, 全部改名字或者关店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履职不作为没有依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收集证据。
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 对各个店铺销售不合格移动电源视而不见。故意压案让违法企业关闭店铺 ,消除店铺违法证据,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相关图片均由各个网店销售,3年内交易快照可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至今未收集任何网店销售记录,仅凭涉案企业自己交代,存在严重不作为,无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导致举报人遭遇不合格移动电源型号KL2D1500W二次触电伤害。
问政部门:大朗
分享

官方回复

【大朗】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大朗市场监管分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查,我局已依法处理您的投诉、举报,对东莞市文兴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立案查处,处理情况已于2024年5月8日通过短信告知。 市民如有进一步的违法线索,可继续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市场监管部门会依法跟进处理。 上述处理结果已通过短信于 2025年4月2日16时 21分告知投诉举报人。【常平】您好,您关于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平分局立案查处文兴能源的投诉,经查询,我局已在2024年12月6日通过短信告知您已经对东莞市文兴新能源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的移动电源立案调查,目前该案件正在调查中,符合《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我局将在结案后,依法通知您,请耐心等待。您也可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案情况。4月3日短信回复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 知东莞App
  •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 东莞阳光网微博
  •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 莞视频微博
  • 民生视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