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举报违建情况,官方“打太极”让人心寒
对于黄江镇社贝村社贝路112号商铺存在的违法扩建行为,我已多次在该平台(东莞阳光网)向有关部门进行了举报,在每条发言中,我都详细说明了情况并且附带了现场照片,可以说是证据和事实充分。同时,每一条帖子都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回复,从官方的发言中我们也能确信,该商铺的的确确存在违法扩建情况,说明我的举报并非是一通胡言乱语 但即便是如此多次的反复的诚恳的进谏,却并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或者说,你们很重视,但并没有去行动、去落实。每一次的发帖举报,得到的都是官方肯定的回复,你们说过:已经给该商铺主体发责令改正书了,现场已经停止作业了、已经停工了。但是事实上呢?我们能看见一块不断被责令停止施工的工地,正在不断不断地加盖、扩建,直到如今,自去年11月第一次举报开始,5个月过去了,这里已经建成了一座颇具规模的、有好几层楼高的大超市。那我问你,这就是贵部门经过执法活动后得到的所谓“已经停工”的结果吗? 仅仅就前几天的上一次举报回复而言,贵部门称“2025年1月24日到达现场,现场为停工状态”。那确实没问题,毕竟人家2025年1月1日就已经开始“盛装试业”了(如图中海报所示),人家都建好啦,都是开始营业啦,那还存在什么施工情况呢?但话又说回来,贵部门早就确认了其“非法施工”的法律属性,难道说建好了就不管了?建好了就合法了?这个意思是,贵部门认可“先斩后奏”的合法性对吗?意思是说,哪怕一件事、一个工程的发起是非法的,但是只要办成了,难以恢复原状了,就认可了他存在的合理性是吗?此外,当地村委显然对此事知晓,从商铺开业大大的“敬贺”上就能看出(如图)。政府有监督和管理村委的职能,以保证其合法合规运行,是村委没有执行到位吗?我不清楚。 我有些怀疑我的举报渠道是否有误,毕竟我曾听别人说在这里举报有用,我才来的。我对这里的“官方”感到有些失望。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黄江分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情况如下: 现场位于黄江镇社贝村社贝路112号,投诉反映该处违法加建。2025年3月24日到达现场,现场为停工状态。我分局工作人员2025年1月2日到达现场对其现场留置送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2025.1.6现场留置送达《强制拆除通知书》。接下来,我分局将继续跟进案件情况,并积极配合镇“两违”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处理。 如再发现相关情况,请联系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黄江分局,联系电话:83362955。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黄江分局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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