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涌头社区、城管偷盗人民群众的财产
2025 年 3 月 21 日,在黄朗路 3 号派出所后方的丰汇公寓门口,发生了一起性质恶劣、令人发指的事件。一群身份不明且未着任何工作服的人员,如入无人之境般,公然将人民群众放置在公寓门口的财物强行拉走。他们动作粗暴、神色张狂,整个过程毫无遮掩,其行径与明火执仗的土匪别无二致,种种迹象表明,他们极有可能是在借此谋取非法私利。 从合法性与合理性层面深入剖析,此次事件更是疑点重重、漏洞百出。在此之前,社区从未发布任何形式的明确通知,对公寓门口区域的物品放置及相关管理事项作出规定,居民们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自然难以做到所谓的 “合规”。而且,公寓门口这一区域,从属性上看根本不属于公众场所,并不适用那些针对公共场所的管理规则与处置方式。再者,自始至终,没有任何相关部门或单位向居民下达责令限期整改等正规通知,在程序上严重缺失必要的告知与沟通环节。即便物品存在所谓的 “违规放置” 嫌疑,在法治社会的框架下,也绝没有任何人被赋予私自破坏甚至抢夺他人合法财产的权力。 这种堂而皇之地公然抢夺人民群众财物的行为,已经远远超出了正常执法或管理的范畴,与明目张胆的偷盗抢劫毫无区别。这不禁让人痛心疾首地质疑:这难道就是那些拿着政府薪资,本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却干着伤害人民群众之事的 “有证土匪” 吗?如此肆意妄为的行径,极大地损害了政府部门在民众心中的公信力与良好形象,已然引发了民众的强烈愤慨与不安。 在此,我们郑重要求相关政府部门立即介入调查此事,迅速彻查涉事人员的身份及行为动机,还原事件真相。同时,对于居民们遭受的财产损失,政府部门理应承担起相应责任,给予公正、合理的赔偿与补偿,以此抚慰民众受伤的权益,重塑政府部门在人民心中的威望与信任。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2025年3月25日10时20分诉求进行办理。我办工作人员于2025年3月21日接到群众投诉,该投诉地点存在长时间乱停放小贩三轮车影响周边群众出行的情况,加上该小贩三轮车无预留联系电话,因此我办工作人员根据村规民约(第十八条 居民自觉维护道路、水利设施的畅通,不在路道上或公共区域乱挖排水沟;不随意堆放废土、乱石、杂物,不随意停放车辆。)的规定对该投诉地点长时间乱停放小贩三轮车进行暂扣,针对市民反馈的诉求,建议市民遵守相关规定,请勿乱停放三轮车并预留联系电话,避免影响他人出行。投诉地点是否属于公共场所的问题,该投诉地点系民房红线图以外属公共场所,不属于民房私人地方。赔偿和制服问题,根据上级文件相关要求,社区城管人员不得穿着城管统一制服,但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工作证进行日常管理工作,赔偿问题,目前暂扣三轮车放置在仓库里,车主带上身份证前往涌头巡查协管办有关办理手续领取三轮车,到领取现场检查三轮车是否损坏。如有疑问,请联系涌头社区巡查协管办,值班室电话:8532132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涌头社区巡查协管办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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