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联通1024M网速不达标
被投诉方 中国联通东莞市分公司 一、投诉事项 本人于2025年03月13日办理中国联通宽带1024M提速包20元/月业务,发现其存在以下虚假宣传行为: 夸大套餐内容与实际不符 工作人员承诺提速包含“千兆宽带”,实际宽带实测速率仅为970Mbps,与宣传严重不符1024Mbp。 未明确告知降速阈值及设备要求(如千兆光猫),导致无法享受应有服务。 履行承诺:按宣传内容提供千兆宽带服务,或免费更换符合标准的千兆光猫设备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消费者享有知情权,经营者应真实、全面提供商品或服务信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 根据《电信条例》第四十一条,电信业务经营者应明码标价,不得欺骗用户。 其他规定 《广告法》第四条禁止虚假宣传,违反者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电信条例》第四十一条要求明码标价,禁止欺骗用户。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关于市民反映宽带速率问题,已协调为市民更换光猫设备,测速正常;我司于3月25日联系市民沟通提供方案,市民接受。如有疑问请联系广东联通服务监督热线(服务时间:09:00-18:00),联系电话:967577。感谢市民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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