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立摩托车禁行标志
您好!我要举报东莞南城交警在莞太路省道上设立禁摩标志这一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道和省道不应禁止摩托车通行 ,而东莞南城交警的做法明显与国家法律相违背,损害了广大摩托车驾驶者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这一禁摩标志的设立,不仅缺乏法律依据,还会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许多市民依赖摩托车作为日常出行工具,禁摩标志的设立限制了他们的出行自由,增加了出行成本和时间成本。同时,这种做法也可能导致部分摩托车驾驶者为了通行而冒险违规,从而增加交通安全隐患。 此外,这种行为还可能引发公众对执法部门的不满和质疑,影响政府的公信力。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执法部门应当严格依法办事,而不是随意设置与法律相悖的规定。 因此,我恳请东莞阳光网能够关注此事,督促相关部门尽快纠正这一错误行为,拆除莞太路省道上的禁摩标志,恢复摩托车在国道和省道上的合法通行权利。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交通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和畅通。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关于限制摩托车在我市部分地区域路段行驶的通告 东府〔2007〕75号》: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市决定从2007年9月1日起,限制摩托车在我市部分区域路段行驶。南城限行区为环城路以内包括国道和省道,设立相关标志并无不合理之处。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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