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搭建的,用于民生的电动车遮雨棚,被城管定义为违建,严重不合理
因为小区电单车较多,因为广场上原有的停放单车位置有限,部分业主把电动车停到了地下停车库,具有严重的安全隐患。热心业主经同物业沟通,在小区范围内,重新新增了电动车停车位置,并搭建了遮雨棚,不是消防通道,也不影响商铺的营业,因个别商家的投诉,就被城管定义为违建,要求拆除,这个是民生项目,也是小区大部分业主的诉求。 而在旁边的违建的小木屋,投诉了几年却一直都处理不了,请问城管执法者的判断依据是什么?置广大业主的诉求于不顾,置地下停车库的安全隐患于不顾,为什么区别对待,望给出合理解释。 地点:东莞市大朗镇富华中路181号万荟时代小区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大朗城管分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3月25日到现场进行调查,现场已告知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电动车充电棚需依照相关程序进行申报,并严格按照消防部门给出的意见落实整改。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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