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违反相关规定,不让装充电桩
本人已购买了固定-车位,要求在自家车位行使正当权益。但是物业以消防安全为由,阻止本人申请安装充电桩,不给盖同意安装证明。对于消防问题,物业需要提供消防部门书面文件盖章证明,并加以整改小区的消防问题。而且小区有些车位也安装了充电桩,现在就卡着本人不给盖章同意,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第45条。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通知》:物业不得以无正当理由拒绝安装充电桩。 根据《民法典》第272条:业主对自有车位享有、使用、收益的合法权利。物业违反了以上规定,现在诉求是要求物业积极配合业主安装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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