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城国际花园一期广场舞扰民
几乎每日早上九点,在星城国际花园一期广场聚集大量广场舞参与者,使用高音扩音设备播放音乐,音量极大,持续时间长,且不听劝阻。 -噪音分贝远超《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的居民区环境噪声标准(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 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学生无法专注学习,老人和婴儿无法正常休息,导致居民神经衰弱; 家中门窗紧闭仍难以隔绝噪音,生活质量严重下降。 *沟通无效 居民多次与广场舞组织者协商降低音量、缩短时间,但对方态度强硬,甚至发生言语肢体冲突。物业调解未果,而且物业也不作为,业主反应后也只是象征宣导就离开,保安离开后跳舞者马上就变本加厉提高音乐声音,问题长期未能解决,导致居民与参舞者矛盾加剧,业主对物业不作为而产生对立,严重破坏了社区和谐和社会稳定。 **诉求与建议:** 1. 请相关部门依据《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七条等规定,对噪音超标行为进行现场检测并依法处理。 2. 明确划定广场舞活动时段和地点(最好远离居民居住区三百米以上),严禁使用高音喇叭。 3. 设置噪音分贝监测设备,加强日常巡查与监督,最好有骑警对顽固不化的使用高音喇叭的参舞者进行警告和教育,对屡教不改者予以重罚。 4. 协调社区开参与管理,督促物业做好其服务和管理的责任,保障业主居民权益。 虽然跳舞也是建设娱乐的合法权益,而且大多是老年人,但是凡事不能以牺牲别人的利益来满足自己的愉悦。而且很多老年人思想和素质都没有跟进,只是简单教育很难进行改变,所以只能常态化的进行管理监督,逐渐提高他们的认识和素质。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城管分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3月28日到现场调查,现场暂未发现群众跳广场舞和噪声扰民现象。经了解,平时在该处跳广场舞的均为星城国际小区住户,执法人员已要求物业管理处加强监管,避免产生噪声扰民。 后于3月31日到现场复查,暂未发现噪声扰民现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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