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良社区医生拒绝行动不便的脚骨折患者就近就医的转诊申请
骨折,脚无法走路(有上传东莞市人民医院的病历给社区医生),我申请去住处附近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换药,本是为了方便治疗,但我两次申请社区医生两次拒绝,难道让我拖着骨折的脚穿越十几公里回到定点社区看吗?他有没有人性?简直就是把百姓的生命健康安全置若罔闻!骨折术后需要隔天换药,这是基本的医疗需求,关系到伤口的愈合和患者的康复 ,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感染等严重后果。 松山湖中部社区医生这种不顾患者实际情况的做法,就是在漠视百姓的生命健康 。我只是申请转诊到住处附近的社区医院便利就医,侵害了哪一条医保政策?政策就是制定出来为难人的吗?想问这个医生他良心何在!!!本该居家安心养病的时候,却还要为换药的事情奔波!!实在是令人愤怒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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