寮步星城玉龙湾前期物业招标流程违法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3〕130号】第七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人是指依法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招标的物业建设单位。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物业管理项目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格等要求。 第八条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招标人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在公共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并同时在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和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网上发布免费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招标人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3个以上物业管理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包含前款规定的事项。 经反馈,星城玉珑湾小区招标流程违法,未邀请3家以上物业企业投标,未公示招标。且违反公平要求,排他竞争,事实指定置荟星城物业违法中标。 请主管部门审查并公示招标流程文件合法性,并责令整改!
尊敬的市民: 你好!关于反映寮步星城玉珑湾前期物业招标流程违法问题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寮步星城玉珑湾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东莞市星城城绿湖风景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共有3家企业递交投标文件,其中,中标的企业为“东莞市置荟星城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星城玉珑湾物业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已经原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备案。 此复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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