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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平金地房地产公司违规销售车位

微信用DX6iI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5-03-31 16:02:43 状态: 已受理 编号:510881
等待回复:4天8小时8分
东莞市常平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取得《商品房现售备案证》,以签订《常平名著花园停车位有偿使用协议书》,但又出具“非人防车位使用费”的收款收据,混淆视听,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8条、第42条。这种以签订的协议名称里不包含“销售”或“认购”的字眼,来规避车位销售政策的行为,稍微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能看出这里面的把戏,但经本人多次向常平住建局投诉,常平住建局却认为这不是违规,令人费解。是否,只能向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才能得到重视呢?

常平住建局甚至不愿意收取本人在线下提交的书面材料,要求本人去12345热线投诉。这其中是否有地方保护主义的考虑呢?请市局明察。

事实经过:2022年5月26日,“东莞常平金地公司”向本人推介产权车位,并承诺本人选购的金地名著花园编号为0901的车位为产权车位,双方签订了《停车位有偿使用协议书》,期限为20年,从2024年12月16日起至2044年12月16日止。本人当日向常平金地指定的交行账户和工行账户(均非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户)支付了车位使用费定金5000元和车位使用费余款133200元,金地公司出具了138200元的“非人防车位使用费”收据。迄今为止,金地公司未交付该车位。
本人认为:
(1)金地公司收取使用费的银行账户非项目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户,恶意骗取业主资金,逃避监管,涉嫌违规。  
(2)金地公司在未取得商品房现售备案证的情况下,以签订《停车位有偿使用协议书》的形式,对外转让未经竣工验收、未办理初始产权登记的车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合同无效。 
(3)根据东莞市住建局对时代天韵项目的处罚情况可知,未取得现售备案证书收取业主预订款性质费用属违规行为。那么,常平金地公司直接收取了70年使用年限的所谓使用费实为购买款,穿透来看,难道不是违规,难道不是赤裸裸的规避销售政策?请东莞市住建局明察并给业主一个交代。
问政部门: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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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与

2评论

  • zmdlxl201328分钟前
    开发商惯用的伎俩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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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iang8704-01
    直接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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