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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人防车位,开发商有权出售/出租吗?

浠庝粠浠?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5-04-02 20:33:3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11291
处理用时:15天6小时53分
高层住宅小区,地下车库负2层为人防工程,开发商规划的有车位,开发将车位逐一对外出售/出租并与业主签订20年使用权租赁合同。请问开发商是否有权这样做?业主不同意该怎么做?
问政部门:塘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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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塘厦镇金域半山项目人防车位租赁纠纷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反映的情况后,于2025-04-10 16:00:00电话与您联系,并于2025-04-10 17:15:00对诉求进行办理。关于人防车位租售的问题,根据《人民防空法》第一章《总则》第五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因此,开发商投资修建人防工程,在保证交通、消防安全的前提下,有权对其出租收益。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因此,开发商对人防车位出租不超过二十年,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但开发商不能将人防车位出售。  
如有疑问,请联系塘厦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8207003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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