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收费不合理
您好! 我今年3月21日帮我的小孩用居住证申请了城乡居民医保,4月2日完成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缴费。拨打政务服务热线咨询时工作人员告知要5月份才能开始使用医保,这样的话我3、4两个月的缴费是白缴了吗?缴费后有1个月的等待期才能使用医保,这个可以理解。那保费就应该从4月份开始算,从3月开始算,那等待期就变成了2个月了。参保指南上也没有提到关于申请和缴费后等待期的问题。谢谢!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局工作人员于2025年4月11日拨打您的预留电话,但无人接听。根据您提供的身份证号码核查,魏*哲和魏*瑞均是2025年3月中途参加我市居民医保的,2025年4月成功足额缴费。根据《东莞市医疗保障办法》的规定,居民医保费由医疗保险费征收部门按年征收,每年9-12月份集中办理下一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按时足额缴纳的,从次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经审核符合中途参保的参保人,经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确认需在本年度内参保缴费的,以本年度月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从参保当月至年度末剩余月份的居民医保费后,自缴费次月起可按照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您可登录东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查看文件的详细内容。如存在疑问,请联系电话清溪医保分局:0769-8299079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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