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能提取
政府各项政策支持居民消费与购房,但公积金出台政策却是买了房,公积金帐户余额不能一次提取提取,并且什么实报实销,并且商业贷款不能直接划扣,逼得购房人选还款再半年提一次!!! 试问打算买房的,首期不够,想着先借一点过来给了首付,然后供了一期提出来还上,这是一个促进消费还比较灵活的方法,结果呢现在首付不能提了!!2月28号出的文件,3月1号就要执行(周五出的文件然后星期六就实行),完全没有过渡期,完全没有预算时间,然后请问让二月份放了款,三月份开始供楼想提取公积金余额的购房人怎么办?!!! 请问政府这样合理吗?有考虑过普通市民的感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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