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办理业务,过渡采集群众个人隐私信息。
前往东莞市东城交警大队办理业务,东城交警大队在门口安装设备,采集居民身份证信息,以及人脸信息,属于过度采集个人信息,而且该信息的保存机构是哪里?是否符合国家要求,门岗安装采集人脸信息设备,法律依据是什么?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东城交警门口信息采集”的问题已收悉,4月8日已联系您,现回复如下:感谢您对交警工作的监督和提醒!经了解,根据上级部门指引,同时为保障大队办事窗口的安全,我队对进入窗口办事的群众进行信息登记,为保障信息不被泄露,采用电子设备采集代替手写登记,采集的信息仅做入场记录的登记,采集资料为保证安全,由大队勤务部门进行保存,现场安保人员不能对信息进行查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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