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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废品垃圾厂还是宏明花园小区?

hua1817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5-04-07 17:09:58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11885
处理用时:15天16小时37分
物业未经过业主同意,私自建的垃圾场堆满了也不清理,必须拆除
问政部门:南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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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南城房管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投诉事项后,经了解,为宏明花园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的是东莞市宏远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该项目负责人表示,针对物业私自在小区楼下公共区域为商铺建立垃圾场问题,宏远旧货市场经营的业态主要为二手厨具,需要一个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置商业垃圾,鉴于小区独特的商住融合环境,部分商业垃圾(如泡沫包装、废旧桌椅及家电等)因体积庞大、处理周期较长,暂时存放于市场末端小广场的铁皮房内。对此,服务中心釆取以下措施积极处理商业垃圾:1.及时清运商业垃圾,日常派员维护周边环境;2.针对该位置异味进行整改;3.要求周边商铺进行整改,将多余货物整齐归置,留出消防通道。4.如有泡沫等易燃物品,做好消防措施。截至2025年4月22日,宏明花园服务中心反馈新管理细则已初步起草完毕,细则公布后,市民可向服务中心要求查阅。
针对所反映情况,我所工作人员已要求物业公司加强服务意识,积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继续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小区管理工作。如有疑问,请联系南城房地产管理所,联系电话:2329768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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