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强行变道
2025年4月11号,下午6点02分左右,在甬莞高速往惠州方向谢岗段,距谢岗高速出口约500米处,粤LN355G车主在没有安全距离和良好控速条件下强行变道,致使本人在右侧慢车车道无行驶路权,避免车祸发生我只好在应急车道避险避祸,当时受惊心跳加速,现举报粤LN355G车主危险驾驶车辆,因不能上传视频,附视频截图照片为证!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举报的交通违法线索我大队已受理,现回复如下:经核查,粤LN3**G号牌车辆2025年4月11日18时04分在辖区高速公路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情况属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目前,我大队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对交通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200元,不记分的处罚。感谢市民积极举报交通违法,我队派员联系市民告知其受理结果,市民表示满意处理结果。如有疑问,可联系我大队交通违法业务处理窗口(电话0769-83226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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