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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主动积极对未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进行追责

好时代007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5-04-14 10:51:4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13127
处理用时:14天8小时29分
据悉,有建筑公司未依法为员工缴交住房公积金被举报,住房公积金也向被举报公司发函要求整改,但事后不了了之,事隔两年,该公司依然未依法为员工缴交住房公积金,也没受到任何处罚。请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如何执法?为何有此情况产生?你们不用问我具全是哪家公司,建议管理中心对全市所有建筑企业进行一次稽查,先从中堂镇开始。
问政部门: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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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本中心对被举报企业均有履行督促及执法程序,也需执行包容审慎执法规定。除了被投诉举报单位,本中心年度亦按规定抽检部分单位。至于你提出的针对建筑企业、中堂镇的企业进行查处,有选择性执法嫌疑,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69-1234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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