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沙路商户违规占用公共停车位的投诉及问询
尊敬的相关管理部门: 根据《东莞市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办法》《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202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共道路停车位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阻碍使用。但近期发现罗沙路沿线部分商户长期使用雪糕筒、障碍物或人为阻拦等方式,将门前公共停车位据为己用。本人正常停放车辆时,多次遭商户电话辱骂,严重影响公共停车秩序及市民权益。现针对以下问题向贵部门咨询并恳请核实: 1. 关于土地使用权属 该路段商户门前区域是否属于物业管理范围?物业是否与商户签订协议,将门前公共区域的使用权单独预售或出租给商户? 2. 关于土地使用合法性 商户门前区域是否已取得独立的土地使用证或产权证明?该区域的规划性质是否为市政公共用地? 3. 关于公共资源占用性质 商户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行为,是否涉嫌将市政公共用地违规私有化?相关管理部门是否已对此类行为进行过监管或处罚? 4. 关于监管执行情况 针对商户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的现象,城管部门是否已履行监管职责?是否存在因管理疏漏或其他原因导致问题长期未解决的情况? 5. 关于市民使用权益 根据现行法规,该路段公共停车位是否对全体市民开放?普通车主是否有权正常使用此类车位,不受商户阻碍? 恳请贵部门对上述问题予以书面答复,并依法整治商户违规占用人行道及停车位的行为,维护公共资源的合理使用秩序。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据了解,莞城城管分局执法人员于4月17日到达现场调查处理,反映的装饰材料城C区商铺门前有退让红线范围,道路和红线的边界有划设黄线标注,红线范围可以用作车辆停放,不涉及占用城市道路。若您对该处的停车位管理存在疑问,建议向该处物业管理人员反映。 另外,莞城城管分局工作人员已于4月17日通过电话向您反馈有关情况。若您有其它疑问,可致电莞城城管分局22304422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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