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违规启用专项维修资金
具体情况描述:道滘碧琴湾花园小区物业,以消防瘫痪为由,不经业主同意,违规启用专项维修资金,请问政府职能部门有没有进入现场调查,消防瘫痪是业主造成的吗为什么要业主买单,如果政府部门敢批准,小区业主一定会把这件事闹大到时候看谁来承担这个责任!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核实,2024年初小区业主多次反映消防设施存在老化损坏的问题。房管所会同消防消防大队到现场核查情况。经查,碧琴湾花园物业公司有聘请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消防维保单位进行定期维保,并能够提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维护保养合同。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中,已将消防设施老化损坏情况进行记录。为消除小区的消防安全隐患,物业公司就碧琴湾花园消防设施设备的问题现状以及启用维修资金修复的事项向小区业主征求意见,但因未达到表决票数,导致未能实施更新、改造方案。鉴于小区消防设施仍存在隐患,部分业主反映比较集中,根据《东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十九规定,消防设施故障属于紧急情况,需要立即组织实施维修和更新、改造,按照规定列支维修资金。对此,要求物业公司制定了消防整改计划,并找专业消防评估单位进行了专业评定,目前正在走招标程序选取消防紧急维修的施工单位。现您对紧急使用维修资金维修和更新、改造消防设施提出异议,根据《办法》第四十条规定:申请紧急使用维修资金的,在使用方案材料公示期间,占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总人数20%以上的业主或者达到维修资金管理制度约定比例的业主对紧急使用维修资金提出书面异议的,组织实施主体应当停止维修资金紧急使用申请,按一般情况使用维修资金的要求,组织业主对使用方案表决通过后继续申请。根据上述规定,建议有关业主提交20%以上的业主书面异议材料,提出停止使用申请。 接下来,房管所和消防大队将督促物业公司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严格依法依规落实消防隐患整改工作。如有疑问,请联系房管所:8133269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0参与
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