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君乐汇某商家未佩戴口罩
虎门君乐汇某商家食品安全问题分析 #### 1. **卫生管理违规** - **员工未佩戴口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从业人员在加工、销售食品时应全程佩戴口罩,防止飞沫、口鼻分泌物污染食品。虎门镇在疫情防控期间曾对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严格监管,要求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措施,未遵守规定的场所(如德晋摆卖区)被责令停业整改。若商家员工未佩戴口罩,不仅违反防疫要求,还可能因直接接触食品导致微生物污染风险。 - **三防措施不足** 餐饮场所需配备防蝇、防鼠、防虫设施(如纱窗、灭蝇灯、防鼠板等)。例如,芜湖市某餐饮单位因下水道盖板破损、未安装防鼠设施被立案查处,而虎门镇在安全生产检查中亦对除尘系统不达标的企业。若商家存在类似漏洞(如蚊虫滋生、垃圾未密闭),可能引发食品污染事件。 #### 2. **潜在风险分析** - **微生物污染** 员工未佩戴口罩可能导致唾液、飞沫携带的致病菌(如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污染食品。此类污染可能引发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导致消费者出现腹泻、呕吐等症状。例如,东莞市虎门黄庆华鱼店因销售恩诺沙星超标的“麻虾”被处罚,虽属养殖环节问题,但反映出食品流通环节的卫生管控缺失。 - **化学污染** 若商家违规使用消毒剂或清洁剂,残留物可能通过未清洗的器具或食品接触面污染食品。例如,东莞部分农贸市场因未落实清洁消毒制度被关停,凸显了卫生管理漏洞的广泛性。 - **物理污染** 三防措施不足可能导致虫鼠侵入,其毛发、排泄物或尸体可能混入食品中,威胁消费者安全。处罚与整改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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