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宅基地补办的建筑物如何核实建成时间
宅基地补办的建筑物是需要在1987年之前建成的,请问申请宅基地补办的建筑物如何核实建成时间?去哪个职能部门可以查询?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我局已于2025年4月18日14时40分致电联系您。根据我局职能,现回复如下: 关于“申请宅基地补办用地审批的建筑物如何核实建成时间”问题,根据《东莞市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暂行办法》第七条的相关规定,由村级组织确认“宅基地使用权人、建房占用面积、四至范围及房屋建成年代等”,并公示30日无异议后出具书面意见。《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工作指引》也明确规定,补办宅基用地审批需经村级审查,重点审查申请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用地位置和面积、主体资格、权属信息、建成时间、四邻意见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并提交股东代表(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 相关建筑物的建成时间,如当时有向相关部门申请报建的,可向相关部门申请查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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