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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违章拍摄处罚不合理

sterxie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5-04-18 18:39:4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14029
处理用时:5天18小时12分
尊敬的松山湖交警大队各位领导
 你好,如下面信息显示,违法拍摄为工业北三路,我查询了一下大概位置就是我图片拍摄位置,我想请问一下这条路的非机动车道在哪里,如果是我图片中拍摄的那条路,为什么道路两边都被电动车和杂物摆满了,路附近两边都是很大的工业园,上下班高峰期行人通过都非常困难,更何况骑电动车根本无法通过,图片拍摄时间位非高峰期看起来也能通行,但是一到上下班时间,路上都是行人。路两边都被杂物和电动车挡住了,如果这条路通行顺畅我觉得这样处罚没有什么问题,问题是现在这条路高峰期无法通行,再这样处罚就非常不合理了,这条路我每天上下班都会走,难道你们每天都要拍我两次吗,请给一个合理的解决方式。谢谢!


【松山湖交警大队】尊敬的东莞50****车主,您于4月16日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工业北二路交工业北三路路口北往南行驶时,存在占用机动车道(2009)已被监控设备抓拍记录,请驾驶人收到本告知之日起5日内携带居民身份证到松山湖
交警大队配合接受处理(1.松山湖窗口地址:松山湖新城路35号交通违法处理厅窗口、2.松山湖生态园中队窗口地址:东园大道与古村路路段。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每天9:00-17:00。如您对该起交通违法有异议,可现场申诉或致电0769-22891015 咨询反映(电话咨询时间:星期一至日每天9:00-17:30)。重点提醒:逾期、拒绝接受处理或多次违法的可能会影响个人车驾管业务办理。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问政部门:松山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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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
感谢市民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根据市民反映的问题,我大队工作人员联系市民咨询电动自行车号码核实相关情况,市民表示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已处理,目前没有其他诉求。
特此回复。

松山湖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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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
点评:外面非机动车道上还是被非机动车和杂物阻挡,没有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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