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东莞市公安局对:环城西路对中型、重型货车通行管控
尊敬的东莞市公安局领导: 近期,环城路(环城西路、环城南路)频繁出现中型、重型货车在限行时段(每日7:00-20:00)违规通行的现象,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与居民正常生活。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地方规定,向贵单位提出正式投诉,并恳请依法查处、完善管理。 一、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 1. 违规行为频发 违反限行时段:连续观测发现,每日7:00-20:00期间,环城西路与环城南路、平均每小时有500-600辆中型重型货车违规通行(含本地及外地牌照)。 噪音与安全隐患:货车超速行驶(实测时速75-85公里小时)、频繁变道、鸣笛催促等行为,导致周边居民,夜间休息受干扰 2. 执法效能不足 监控盲区未覆盖:关键点位缺乏电子抓拍设备,货车驾驶员普遍存在侥幸心理。 是否存在处罚力度薄弱,即便违规,驾驶员扔然公然违法 二、法律依据与政策要求 1. 地方限行规定 根据《东莞市公安局关于调整货车限行范围的通告》,明确禁止中型、重型货车于每天7:00-20:00通行。 2. 国家法律支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处警告或20-200元罚款。 三、具体诉求 1. 立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建议在限行时段增派警力巡逻,重点查处环城西路及环城南路等违规高发路段。 启用移动式测速仪及无人机巡查,消除监控盲区。 2. 完善科技监管手段 在限行区域入口加装智能识别摄像头,自动抓拍违规车辆并推送处罚通知。 推广货车电子通行证制度,未备案车辆禁止驶入限行区域。 3. 强化执法透明度 每月公示货车违规查处数据(如车型、时段、路段分布),接受社会监督。 开通市民举报专线(如12345转交警),查实后按《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奖励举报人。
尊敬的市民,您好!来信内容已收悉,现由东莞交警支队城市快速路大队答复如下: 一、 最新限行规定。根据东莞市公安局于2024年9月30日发布的《关于调整货车限行范围的通告》第一部分限制通行的范围和时间、(一)大城区部分的第4小点规定:环城南路(莞长立交)—环城东路(崇焕立交)、八一路(同沙立交)—松山湖大道(石大立交)路段、桑茶快速路,每天7:00-20:00禁止重型货车通行。本通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0月31日。您反映的环南路(莞长立交至环莞入口段)、环城西路以及环城北路,在上述通告条文中作为边界道路,道路本身并不限制重型货车通行,请知悉。另一方面,目前环城路、松山湖大道、桑茶快线等限行区域入口同向路段均已提前在适当位置设置重型货车限行警示牌(标明限行时段和路段),以及设置电子抓拍设备进行执法。 二、关于环城南路、环城西路交通噪音整治问题。经实地调研,香树丽舍小区临近环城西路南城路段,前期交警部门已将环城路全路段设为“禁止鸣笛”路段,并协调市公路事务中心在该路段原有禁止鸣喇叭标志牌(2块)、限速牌(4块)的基础上,在小区前方路段(双方向)增设了“居民小区减速慢行”的警示牌(2块)。近段时间以来,城市快速路大队已集中本大队警力,以及充分协调其它单位支援警力(每晚增加6辆警用汽车巡逻),加强对环城路全路段的夜间巡逻管控工作(0时至6时),尤其在上述环城西路等临近居民小区等路段,巡逻过程中采取”亮警灯、压车速“的方式降压车辆通行速度。同时我队利用辅道和出入口等节点,通过现场处罚教育等多种方式提升对货车超速、超载、乱鸣喇叭等扰民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规范道路通行秩序,降低此类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交通噪音影响。下来我们会根据上述路段具体交通状况,加强道路巡逻密度和管事率,并协调路政部门在适当位置增设禁止鸣笛警示牌、限速牌等交通警示标识标牌。 三、感谢您对东莞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上述工作情况已致电您进行反馈,您表示理解河基本认可,同时希望相关部门能采用科技设备加强对机动车尤其是货车乱鸣笛违法行为的整治。下来我大队会积极与交警支队科技设施部门申请此类设备进行执法,望理解。如对上述答复内容有疑问,欢迎拨打城市快速路大队办公电话(0769-22265006)进行沟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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