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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成本用公共收益的费用来支出,涉嫌漏税

请用其他昵称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5-04-22 10:54:5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14636
处理用时:15天5小时2分
税务局:
       东莞市龙泽物业服务公司公布在住建局上小区公共收支表显示,小区经营成本用公共收益费用作为支出,其中,小区经营成本为图三前期物业服务成本约定应包含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等(详见图三),见此,用公共收益费用支出成本嫌弃漏税,错记等问题。望督促改正。
问政部门: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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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涉税举报事项已收悉。对于您举报的事项,答复如下:
分局工作人员正在跟进该情况。如有疑问,可联系:0769-83269639。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寮步税务分局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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