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不人性化的问题
2025年4月7日8点29分,开车上班经过东城区银竹路,在不妨碍其它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把车停在路边,到路边的便利店买支水喝,2025年4月7日8点29分收到短信驶离通知,8点30分开走,前后1分钟不到,就被记录处罚。 类似此种在不妨碍其它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把车停在路边,到路边的便利店买支水喝、买包烟的情况,我相信99.9999%的驾驶员都有经历过,处罚我的警察同志难道就没有类似的经历??? 此等执法太不人性化,望纠正此种不人性的执法。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银竹路违章争议”的问题已收悉,4月25日已联系您,现回复如下:针对您反映的情况,经了解,该路段由于长时间收到报警投诉车辆乱停放的情况,我队针对投诉情况,加强对该路段的违停管控。同时我队会不定时,不定点对辖区内各路段进行违停整治,市民如需停车的,请停放在停车位或停车场内,如您对该处罚有异议可到东城大队违法办(东城东路2号,电话22330570)申请行政复议处理,感谢您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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