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沥镇长巷股份经济联合社公布的财务栏报表错误乱象问题咨询
经贵单位公布的《2024年9月底征地款及土地流转收入使用情况专项公布表》,发现以下问题需严肃整改: 一、数据严重失实 转入土地基金专户金额矛盾 收入端:征地款及土地流转总收入合计 19,120,000元,但“土地基金专户使用情况”显示本年累计转入金额为 19,162,069.23元,两者相差 42,069.23元,逻辑混乱。 支出端:土地基金专户支出项目(补偿农户、社保支出等)的“批准金额”“实用金额”均为 0,但期末结余却显示 18,461,502.81元,收支记录严重脱节。 关键数据录入错误 签约日期错乱:“从芜连接线征地补偿款”签约日期标注为“224-08”,年份缺失或录入错误(应为“2024-08”)。 金额悬殊矛盾:同一征地项目“从莞连接线”中,“应收”金额为 7,000,000元,但“累计已收”仅 70,000元,差额达 693万元,疑为数据误录或逻辑混淆。 二、签字真实性存疑 表格末尾“单位负责人”“监事会”“会计”签名(香达兴、香耀辉、邓少强)未标注手写体,若为打印签名,需核查是否代签或违规操作,直接影响责任追溯。 村集体财务公开是政务公信力的基石,望贵单位严肃对待,杜绝形式化、粗放化管理。 现横沥镇各村(社区)公布的土地征地款及土地流转收入都是转入土地基金专户的,请问“土地款专户”与“土地基金专户” 是否存在概念混淆或指代同一专户情况? 根据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有明确规定征地收入款项必须纳入土地款专户管理,而村小组却将征地款纳入土地基金专户,从规定执行角度似乎存在不合规嫌疑?请解答以上问题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长巷村在接到投诉后,立刻自查自纠,现将相关回复反馈如下:第一:1、收入端:征地款及土地流转总收入合计19,120,000元,但“土地基金专户使用情况”显示本年累计转入金额为19,162,069.23元,两者相差 42,069.23元,相差的金额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土地基金专户支出项目补偿农户、社保支出等的“批准金额”“实用金额”均为 0,但期末结余却显示18,461,502.81元。该表格已显示期初余额664070.58元,期间转入土地基金专户19162069.23元,期间使用土地基金1364637元,期末余额18461502.81元。其中土地基金专户使用情况中,因期间使用的土地基金款项为出让地块的税费,不属于补偿农户、社保、公益等支出,所以没有罗列出来。3、签约日期标注为“224-08”,为输入错误,实为2024-08。4、征地项目“从莞连接线”中“应收”金额为 7,000,000元,但“累计已收”仅 70,000元差额达 693万元,为输入过程中,小数点移位导致。第二:1、“单位负责人”“监事会”“会计”签名均有盖私章,但由于公示时间较长导致掉色。2、“土地款专户”与“土地基金专户”是同一专户,只是表述不一样,我村的征地收入款均纳入专户管理,支出均经过股东表决及上级部门审批,严格遵循相关流程。对于市民反馈的问题,长巷村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以后会更细心更细致。如有疑问,请联系长巷村村民委员会,联系电话:8337149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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