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待政策入学
领导好,我丈夫是大朗消防救援人员,小孩今年9月入读小学,由于3月时错过填报消防救援支队发出的优待入学申请,根据《东莞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办法》,每年5月前收集汇总优待至市教育局并转发至各镇街教育部门办理,因关乎小孩小学入读,请问现在还能填报入学需求吗?本人万分着急,请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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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民,您好!您提出的撤单申请已受理,已为您撤销工单。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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