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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东身份认定和相应权益的问题反映

Ai梦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5-04-29 11:14:2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15952
处理用时:9天5小时5分
尊敬的部门领导、同志:您好。本人是东莞一农村社区的居民。据闻,国家的新的农村集体组织经济法,将会在5月1日开始实施。该法律中,对股东身份的认定问题上,做出了最新的法律规定。希望我们东莞市也能顺应国家法律和时代潮流,顺应民意,尽快进行东莞市农村股份制的改革创新。本人就是当年因为考上大学,户口转移出去,就被剥夺了股东身份,剥夺了原本有的村福利和权益,我又不是公务员,哪怕我已经把户口迁移回村里,依然没有被认定为股东。试问,我做错了什么?无非就是读书把户口临时转移出而已,为何就剥夺我土生土长,一直享有的村股东身份和权益?这合理吗,合法吗,尊重人权吗?还有,新生一代,为何就没有被认定为股东!他们又做错了什么?他们无非就是迟一些出生,就没有股份,就低人一等吗?他们又做错了什么?同是同村人,同是土生土长的本村人,为何迟一点出生就没股份,这合理吗,这合法吗,这还尊重人权吗?希望我们东莞能真的顺应法律,顺应民意,重新定义农村股东身份,还广大群众一个光明的未来吧。
问政部门: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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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收悉。我局于2025年5月6日15时32分致电联系您。根据我局职能,现回复如下: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权利和义务、集体收益分配等,已由2025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明确。根据该法第六十六条,此前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时已确认的成员,不需要重新确认。根据第十二条增加成员的规定,具体需要由集体经济组织按程序通过成员大会依照第十一条确认。下来,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和相关程序贯彻落实。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我要说两句

2参与

2评论

  • cola21115小时前
    “生不增、死不改”,懒政惰政。还提倡二三四胎,生出来没股份。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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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户Mezbzj05-07
    在村里面买一份股份,你就有股份了,股份可以转让的
    来自: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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