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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工作

123abc.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5-04-29 15:03:4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515982
处理用时:1天4小时12分
根据《关于印发 《东莞市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暂行办法 》的通知》的相关指导思想,中堂镇一村村是否有开展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工作,未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农贸自建房能否办理相关证书补办的申请,具体申请单位及申办流程请指示
问政部门:中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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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们于2025年4月30日10时30分电话回访市民了解情况并讲解政策。目前中堂镇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业务至今仍在正常开展当中,根据《东莞市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暂行办法》规定“未办理用地审批的宅基地”是指,未取得宅基地用地批准文件或者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但实际已建房使用,需补办理用地审批的宅基地。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须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取得农用地转用批次报批的批准文件后,再申请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手续。经询自然资源部门,申请补办的农房建成年代须符合下面两点:(一)1987年1月1日前已建成农房,至今未改建重建的,可以直接发起申请。(二)198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建设的农房,按现行《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需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才能进行补办。
补办按照“提出申请、村级审查、镇街审批”程序进行,符合条件的居民,可前往所属各村(社区)居委会咨询了解,若市民反映的房屋建成于1987年1月1日后,因涉及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其所需时长及获批与否均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本次补办宅基地用地审批手续,采取自愿办理原则,最终审批结果以镇街相关职能部门联审后为准。
如有疑问,请联系中堂镇农林水务局,联系电话:8811887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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