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山姆会员商店(东莞分店)及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投诉书
尊敬的有关部门负责人: 您好! 我怀着沉重的心情写下这封投诉信,不仅为维护自身权益,更希望以此推动服务行业对消费者尊严的基本尊重。2025年5月2日,我在贵市山姆超市东莞分店的遭遇,彻底颠覆了我对这家知名企业的信任。 一、事件始末:上午11时24分,我携家人满心期待地来到山姆超市4楼入口左边。当我出示弟弟的会员码时,一位身高约175公分、佩戴眼镜长得比较壮的男性员工突然厉声呵斥:"这是你本人的卡吗?"未等我解释亲属会员权益规则,他已将手机粗暴推回,用足以让周围顾客侧目的音量嘲讽:"穷鬼办不起会员就别来蹭!你看看别人大老板一来就办六百的会员!"这句话像一记重锤砸在心头——难道消费能力竟成了出入超市的门槛?为证明清白,我当即下楼自费办理了普通会员卡。然而当再次踏入超市时,那名员工竟堵在4楼通道二次发难。他睥睨着刚激活的会员卡冷笑:"现在装什么体面人?"随后用当地方言辱骂我的父母,肮脏的词汇如利刃般刺痛耳膜。透过他扭曲的面容,我看到的不仅是服务规范的缺失,更是对人格的蓄意践踏。 二、双重伤害:作为普通消费者,我理解企业需要会员制度维系运营,但无法接受其成为羞辱顾客的工具。根据《山姆会员章程》第3.2条"会员可携亲友入场",我的初次进入完全合规。而当合规消费后仍遭辱骂,这已构成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4条"人格尊严受保护权"的严重侵犯。这种制度化傲慢,让标榜"顾客至上"的金色标语显得格外讽刺。 三、文明之殇:事件发生,我持续经受着心理困扰:七旬母亲得知子女因购物遭辱后彻夜难眠,妻子担忧带孩子购物会遭遇同样羞辱。更可怕的是,当我向在场顾客取证时,多人表示"这类情况经常发生"。如果连基本尊重都要靠运气获得,所谓消费升级岂不成空中楼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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