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镇街入学政策不合理,损害莞城集体户居民子女平等受教育权
投诉事由 :跨镇街入学政策不合理,损害莞城集体户居民子女平等受教育权 事实与理由 : 1. 户籍与政策矛盾 本人户籍隶属莞城区集体户,但因莞城无自有房产,子女户籍随配偶落户于镇街。现子女面临小升初,基于家庭实际情况(如日常照料、学习环境稳定性等),申请子女跨镇街至莞城就读中学,却被告知“不接受任何跨镇街入学申请”。 2. 政策不公现象 经咨询获悉,非东莞户籍学生可通过积分入学申请莞城学位,而莞城集体户子女仅因户籍挂靠镇街不同,反被完全排除在申请资格外。此政策存在以下不合理之处: * 区别对待 :同为莞城集体户居民,子女因户籍技术性差异被剥夺就近入学机会,而外地户籍者却有申请通道,显失公平。 * 忽视实际需求 :政策未考虑无房产集体户家庭的实际困难(如工作、生活重心在莞城),“一刀切”拒绝剥夺了公民平等受教育权。 * 政策漏洞 :集体户居民本就因无房产面临户籍与居住地分离,政策未对此类特殊情况预留救济渠道。 3. 诉求 * 要求莞城区教育办公开跨镇街入学政策制定的依据及合理性说明; * 建议增设莞城集体户子女特殊情况申请通道,或纳入积分入学统筹范围; * 对现有政策中歧视性条款进行修订,保障公民平等权利。 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莞城集体户居民户籍属莞城,子女却因政策限制无法享受户籍地教育资源,涉嫌违反法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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