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商业性质的员工宿舍能否办理网吧消防证?
东莞市大朗镇利祥路60号202室所处位置本为伟诺公司员工宿舍楼,现在却在开设网吧,装修已接近尾声,请问这个消防是如何审批通过的?是否合法?是否有政策法规依据?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8号)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办事指南的要求,建筑面积小于500平方米的网吧需要办理消防验收备案,该建设工程需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办理消防验收备案。办理消防行政许可的流程及相关资料可登录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http://zjj.dg.gov.cn/,数字住建统一门户-网上办事指南-搜索关键字“消防”,即可查询到相关信息。对于能否开设网吧需要到文旅部门申请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我局收到反映的情况后,5月6日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联系市民告知其办理消防行政许可的相关流程及手续情况。 如有疑问,请联系大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8281128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大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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